留学生最关心哪些问题?看看这里能不能帮到你
留学的问题很多,有时候也不一定想得起想得全,一起看看大家都在关心什么问题。我们整理了驻纽约总领事馆关于留学人员关心的常见问题的答复,也许也是你关心的问题。
1.留学人员如何办理因私护照延期、加注和换发、遗失补发,因公护照延期和换发、遗失补发,以及如何申请旅行证?
有关留学人员的因私护照延期、加注和换发,因公护照延期和换发因公护照、因私护照,因公护照、因私护照遗失补发,以及申请旅行证事宜,请登陆驻纽约总领馆网页“领事证件”部分查询具体办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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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留学人员如何办理在美攻读学历、学位的认证?
首先在教育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然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北京)或其设在外埠的申请材料验证点申请认证。
3.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留学人员结婚,不论是在美国登记还是回国登记,均须先办理无配偶证明书。具体办理手续参见“公证、认证”中的程序。在美国结婚的,持经美国州政府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到使(领)馆签证处、组登记。回国结婚的,也须持经使(领)馆签证处、组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书回国办理。
留学人员回国结婚,要持护照和上述未婚证明及未婚配偶所在单位的婚姻状况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转换证明的手续,然后到当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所有留学人员(不论公派还是自费)的离婚,若当初是在使(领)馆登记的,则双方可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则需当事人到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委托书(须本人亲自前来)。委托书办好后,可寄给国内的亲友或律师(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办理结婚、离婚的程序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
4.留学人员的子女身份有何政策?
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留学人员在美出生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或任一方获永久居留权的话,其子女可持美国护照。他们如果回中国探亲的话,应到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签证,除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贴照片)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
1) 子女在美出生证的复印件;
2)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护照前五页的复印件;
3)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绿卡的复印件。
-如果将在美出生的子女送回国内委托家人抚养,除办理去中国的签证外,还应办理寄养委托书。寄养委托书的办理请参见“公证、认证”中程序。父母需携带有关证明、证件到中国使(领)馆的签证处(组)办理。
-如果父母双方均无绿卡,在美出生子女即使持有美国护照,也不能够办理签证手续,他们回国时应向中国使领馆签证部门申请旅行证,具体手续请直接与签证处、组联系。
-关于子女的身份、寄养问题的解释权归使(领)馆签证处、组,若前面叙述不祥或执行时有差异,请同签证处、组联系,以他们的解释为准。
5.留学人员如何办理携带免税品回国手续?
购买免税物品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1996年4月1日起留学人员回国定居(工作),凭有效护照和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连续在国外每满180天,海关准予免税携带进境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录像机、照相机、摩托车、摄像机、录音机、缝纫机、打字机等物品一件。以上物品可在国内指定的“免税商品供货处”购买。
二、如系回国探亲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家属,在国外连续待满一年以上者可购买上述免税物品一件,不需要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服务时可用外汇在其免税指标内购买小轿车一辆, 具体规定如下:
1) 在境外的留学、进修时间必须超过一年;
2) 必须是在正规大学报到注册;
3) 必须在使(领)馆教育处(组)报过到;
4) 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 回国后凭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关申报单、接收单位证明及户籍证明到有关单位购车;
6) 入关时带回足够的购车外汇,并且在海关申报单上要如实填写。
6.留学人员如何办理出入境检疫手续?
留学人员临时回国探亲、讲学、合作研究、参加学术会议,持有下列证明之一,入境时均不再作采血检验,出境时凭原证明验放:
1)我国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或HIV检验阴性报告。
2)国外卫生检疫或医疗单位签发的半年之内的HIV检验阴性报告。
3)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表明其身份、回国期限或任务的证明。
4)持有回国进行学术交流等邀请书。
5)国外有关当局签发的一个月之内再入境的签证。
6)持有一个月之内的返程机票。
对本人自愿要求在口岸现场接受采血检验的,由本人填写申请,在入境口岸采血检验。对不具备上述证明的留学人员,需在口岸采血检验的,卫生检疫部门将尽可能采取微量快速检验方法,以方便入出境。
7.留学人员如何办理报税中的免税问题?
中美两国政府一九八四年四月三十日在北京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于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正式实行。
该协定的第十九条、二十条涉及我留美人员享受免税待遇的问题,我留学人员可据此向美税务部门申请免除联邦所得税。中国税务部门目前不对我留学人员在美收入征税。下面对我留学人员在美国的纳税、免税作一简单介绍:
一、税的种类
我国留学人员一般只与下列四种税有关(凡是没有从美国政府取得任何收入的人员,如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就不必纳税)。
1、FICA税,此项是联邦退休基金,全称是FEDER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 ACT,占收入的7%,持J-1和F-1签证者不必交纳。如第一次被扣除了,可持护照去学校的留学生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办理免扣手续。
2、 联邦税,这是比例最高的一项税,按收入多少不等,留学生约占11%-15% ,由于中美两国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留学人员可以全免或部分免交。
3、 州税,各州税率税法不一,以宾州为例,年收入在四千五百元以下者免交,五千四百元以上者交2%,二者之间的则按收入多少定不同的比例。免税协定对州税不适用,但有些收入如奖学金(SCHOLARSHIP, FELLOWSHIP)仍是免税的,但要到系主任那里开证明。
4、 地方税,其税率税法更是各地不一,以宾州州立大学所在地STATE COLLEGE为例,是在当地所得收入的1.8%,但外国人只需交0.5%。每次都从收入中预扣1.8%,到次年春季填表报税时再持护照去当地税务部门要回1.3%。
二、联邦税免税问题
中美两国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自一九八七年起生效,与留学人员有关的是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在美时间不超过三年的访问学者、客座教授,从事教学与科研的收入不必交税(仅指联邦税,下同),第二十条指出,留学人员的收入若系奖学金则不必交税;若属于个人劳务所得,可从总收入中除去5000元再计联邦税。至于当TA、RA的收入属于哪一种,可在报税时询问当地税务部门,以他们的回答为准。
三、避免扣除
如果不作声明,留学生每月的收入中税都会被自动扣除,尽管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必交的。到第二年夏天退回给你时已损失不少利息。要想避免这种损失,可申请免扣(EXEMPTION)。FICA只要去申请一次,地方税不可以免扣。
关于联邦税,可向系办公室索取W-4及W-4E卡片,每年二月二十五日前填好交上,即可免扣。
四、填表报税
每年春季留学人员都会收到报税表,让你计算自己一年应交的税,多退少补。填表时可向老同学和留学生办公室咨询。每年截止报税的时间是四月十五日,如不交不退或需补交税的,在此日期前寄出就可;要是准备退税的,则越早寄出报税表,越早得到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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