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通辽普通护照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时间:01-02
浏览:0
来源:代开留学存款证明制作公司

在出国之前必须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除了本人的身份证之外,还要办理好护照,护照只需要办理普通类型的就可以了,那通辽普通护照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通辽普通护照办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二、通辽普通护照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通辽地区办理普通护照时,依据的条款是护照法,需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手续,其他部门没有办法接受这个业务,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本站进行法律咨询。

在线留言

Online message

姓名

电话

留言内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代开留学存款证明制作公司
扫一扫加好友
  • 地址:承接代办留学资金证明材料服务
  • 电话:159 8642 6805
  • 邮箱:3234961245@qq.com
  • 网址:https://www.myobc.com
Copyright © 代办企业资金证明公司 版权所有
X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59 8642 6805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