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受理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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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很多人去国外旅行的,当然也有外国人到我们国家来旅行的,最近有很多人在咨询,那你知道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受理地点在哪里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受理地点在哪里
商洛市商州区迎宾大道1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二.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的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公布,1986年2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五条:外国人所持中国的签证、证件如有遗失或者损坏,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申请补领或者换发
四.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的受理流程
1、前往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遗失或被盗抢的外国人,须首先前往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办理报案手续,取得派出所出具的显示当事人姓名的《报案回执》;
2、前往榆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外国人入出境证件报失表》;
(2)一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3)遗失或被盗抢的护照及签证的复印件(如有);
(4)派出所出具的《报案回执》
3、凭《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前往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的护照。
4、申请到新的护照后前往原签证签发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申请补发相应种类签证证件(使馆签发的签证可到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补发)。
五.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的注意事项
1、《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为30日,外国人必须从报失之日起30日内,前往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申领新的护照,并到公安机关补办签证证件方可合法居留或顺利离境;
2、凡超过30日未申领到新的护照并办理签证证件的,属在华非法居留,将要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综上所述,在商洛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受理地点在商洛市商州区迎宾大道1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本站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最专业的意见给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