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再婚(离婚)公证申请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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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在处理很多的事情都需要填写很多的个人信息,有的时候我们是需要填写个人的婚姻状况的,未婚的有的时候还要出示材料证明自己是单身的状态,但是证明单身我们是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的,现在进行公证是有一定的前提的,很多人对于福州未再婚(离婚)公证申请有哪些条件不会特别的清楚,为此本站给大家整理了有关于这个方面的一些内容。
一、福州未再婚(离婚)公证申请有哪些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的管辖。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以上就是本站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看了文章可以知道具体的要求是什么,在满足申请办理的前提之下,我们应该准备好所需要的资料,进行公证所需要的资料还是很复杂的,如果大家对于这个不是很了解,可以咨询我们本站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们进行专业的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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