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普通护照签发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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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每年有一些市民由于留学以及旅游等需要出入境,那么按照规定本人是需要去办理护照,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以及提交审核所需的各种材料,一部分市民由于是初次办理想咨询关于潍坊市普通护照签发条件是什么,下面本站小编来详细解答。
一、潍坊市普通护照签发条件是什么
(一)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三)具有以下条件可同时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潍坊市普通护照签发的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抅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详细通过以上的解答大家可以清楚了解到关于护照签发的知识,这个是在当地出入境部门办理,收取相应的费用,同时本人是需要符合一些条件,如果是禁止出境的是不可以办理,护照是有有效期的,注意过期不能使用。各位对于护照有其他不懂的直接到本站。